根据《渝农办发〔2017〕105号》通知:要求尽快完成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区县级方案(以下简称“区县级方案”)编制工作,各区县级方案主要包括当地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的基本情况、目标、项目布局、资金投入、预期效益、工作机制、保障措施及每个申报项目的说明材料等,强调把区域代表性强、生态循环模式好、主体带动能力强的项目纳入区县级方案。
截止8月15日止,我公司接受璧山区、大足区、丰都县、南川区、黔江区、荣昌区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,承担六个区县方案编制工作。本次编制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高,为高质量、高标准完成相关工作,公司决定由农业工程评价中心牵头,能源工程与低碳技术研究室、农村建筑与村镇规划部参与,同时拟邀请重庆市农业科学院相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。
本次编制工作正稳步推进,计划于9月1日正式完成并报送重庆市农业委员会。
撰稿:何林海 审核:宋文兰